部門新動力car 查包養行情充電樁咋成了“充電坑”?_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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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首頁隱躲服務費,用超低電價吸引車主后收取高額停車費,充值不難退余額難

部門新動力汽車充電樁咋成了“充電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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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新動力汽車的普及,充電樁成了車主的“剛需”。但是,新動力汽車充電樁價格不通明、充值不難退余額難、用超低電價吸引車主然后收取高額停車費等亂象也隨之而來。

APP首頁顯示充電每度0.86元,但實際充電還要收取每度0.24元的服務費;用超低電價吸引車主充電,然后收取高額的停車費、占位費;一些充電樁必須先充值再充電,可是余額卻怎么也退不回來……

隨著新動力汽車的普及,充電樁行業迎來井噴式發展。但《工人日報》記者近日采訪發現,新動力汽車充電樁價格不通明、服務沒保證等亂象也較多。

充電樁畢竟由誰監管?

近日,有讀者向記者反應,蘭州市雁白年夜橋下有充電站存在“吞費”現象,先讓用戶包養充值,結果余額怎么也退不回來。

記者依照mobile_phone地圖的提醒找到了這家充電站,看到了多個閑置的充電樁。記者插槍、掃碼后充值30元,卻顯示充電掉敗,換一臺充電樁,仍然顯示“毛病包養網心得”。充電不勝利后,記者申請退款,很快收到“退款申請已提交,待商家處理”的提示。

記者查包養網詢后得知,受理商家為浙江安吉某年夜數據技術服務公司。第三天后,記者收到了處理結果:“負疚,你的退款申請未通過。”

此后,記者撥打商家包養網客服電話進行咨詢,語音提醒“退費問題,請通過微信小法式申請”。記者反復撥打幾次之后,仍然收到這樣的提醒,但通過微信小法式申請退費,仍然“未通過”。

無奈之下,記者向全國12315消費投訴信息平臺進行投訴,并供給了相關證據。隨后,接到蘭州市城關區市場監管部門的電話反饋,任務人員表現,案件應找蘭州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區分局處理。然后,記者再向蘭州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區分局投訴,同樣也接到電話反饋,任務人員表現案件處理單位按屬地劃分就應該是城關區市場監管部門……

最終結果是,在12315平臺上,記者的投訴被推來推往,并收到了“不予受理”的告訴。城關區市場監管部門任務人員稱,“那個充電站,有高新區分局的批文,他們為什么不論?”高新區分局市場監管部門則表現,“明明就在城關區的轄區,怎么能推給別人?”

經營企業在蘭州,收費卻遠在浙江安吉,商家的客服電話將退費問題推給小法式,監管部門在分歧的單位間推諉,30元的一筆小價格,“測”出了充電樁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破綻。

“充電刺客”是若何構成的?

近年來,隨著新動力汽車產銷屢創歷史新高,充電樁市場也迎來疾速擴張。來自中國充電聯盟的統計顯示,截至本年9月,聯盟內成員單位總計上報公共充電樁332.9萬臺;從2023年10月到2024年9月,月均新增公共充電樁約7.2萬臺。

在蘭州,各類充電樁在小區、商業街、辦公樓四周和服務區相繼建起來。僅以蘭州市城關區為例,通過地圖搜刮,就可以找到160多家充電站。

方便的充電設施,便利了從電動自行車到電動汽車的廣年夜消費者,構成了綠色出行時代的新圖景,但由此帶來的消費“痛點”卻沒有惹起足夠重視。

“退費難”是今朝反應最凸起的問題。一些充電企業“不退費”的來由五花八門。好比有的企業鉆“申請退費”的空子,一些消費者出于錢少怕麻煩、認為價格已經用完或許誤認為會自動退費等緣由,疏忽申請;有的在系統中為退費設置種種障礙,損害消費者權益。還有企業直接設定“蠻橫條款”,推諉扯皮,拒不退費。

還有一些充電設施和停車場“深度綁定”,用超低電價吸引車主充電,然后收取高額的停車費、占位費。有車主在黑貓投訴平臺上反應,國慶假期在浙江某服務區充電25分鐘,被收取160元的占位費。與此同時,一些充電站在收取超時占位費的告訴環包養網節,存在公示信息不全、收費提示不夠等問題。

此外,據媒體報道,本年6月,廣西柳州市1家電動汽車充電站運營商、3家電動汽車充電場站“卷款跑路”,觸及車主預充值資金50多萬元,難以追索。

雖然今朝充電樁獲得了疾速發展,但“充電方便”卻變成“充電刺客”,市場監管亟須加強。

加強監管,晉陞價格通明度

今朝,有關充電樁的消費投訴呈現上升趨勢。

業內人士指出,必須加強監管,規范充電樁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全過程,才幹確保產業的安康發展,維護消費者的符合法規權益。

有許多車主埋怨,為充電需求下載多個APP或許應用微信小法式,幾乎是一個APP一個“收費套路”,mobile_phone里下載了多個APP后,每個APP注冊、充值等流程都不雷同,不僅應用親身經歷很是差,也為犯警經營和違規收費留下“空檔”。

對此,業內人士建議,晉陞充電樁價格的通明度和服務的質量,有需要對充電樁的各類小法式和APP進行統一監管,確保充電樁的電費、服務費清楚明了。

此外,處所當局也應將充電樁納進城市基礎設施范疇,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中碰到的職責分工、公共充電網絡布局、充電基礎設施服務平臺建設、平安運營維護責任、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等問題,進行明確規定,切實維護消費者的符合法規權益。(記者 康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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