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農村黑臭水體管理試點資金治理,進步財政資金應用的規范性、平安性和有用性,充足發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效益,確保農村黑臭水體管理試點任務順利實施,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制訂了《農村黑臭水體管理試點資金績效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于近日印發。
《辦法》表現,績效評價重要包含4個方面。一是資金治理和實施治理,包含處所承諾資金能否包養到位,資金能否依照計劃執行,試點項目能否對當地產生新增隱性債務,資金應用能否合適相關規定請求,治理軌制能否健全和規范,項目實施能否合適治理規定等。二是產出數量和質量。產出數量重要包含農村黑臭水體打消數量、相關淨化源頭管理情況(如新增完成農村生涯污水管理的行政村數量、控源截包養污辦法工程量)等;產出質量重要包含相關淨化源頭管理設施的正常運包養網行情況、項目驗收及格率等。三是項目效益。此中生態效益重要包含水體管理及格情況等,社會效益重要包含村平易近參與度等,可持續影響重要包含長效管護辦法落實情況等。四是滿意度。包含服務對象滿意水平等包養網 花圃。
《辦法》強調,績效評價結果量化為百分制綜合評分,并依照綜合評分確定等級,90分(含)~100分為優、80分(含)~90分為良、60分(含)~80分為中、60分以下為差。年度績效評價包養網結果將作為中心財政分派資金的主要依據。
發佈留言